特殊工时审批办事依据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编辑:省人社厅苏扬         来源:劳动关系处

  一、事项名称:

  特殊工时审批

  二、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1994〕第二十八号)

  2、《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3、《关于印发〈关于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83号)

  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辽政发〔2016〕48号)

  三、受理条件:

  已下放至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岗位申报表及岗位说明;

  4、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5、人社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