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积极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着力优化窗口单位服务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编辑:省人社厅刘宇娇         来源:东北新闻网

  省直机关工委对“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出部署以来,省直机关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今年年初,39个省(中)直部门选送63个窗口单位申报省(中)直机关文明服务窗口。这些省直部门在全面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同时,着力在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上下功夫,通过抓党建工作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效果初显,各文明服务窗口申报单位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

  一、各部门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各窗口单位所在省直(中)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部署要求,把“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机关党建的主要载体和今年机关党建的重中之重,在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重点做出安排部署,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划定工作职责。把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内容纳入年度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省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和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示范带动机关党员干部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理念。截至目前,省档案局、省海洋渔业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畜牧局、省法院、省妇联、省科协等部门党组已开展以“党建+营商环境”工作为主题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并对本部门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做出安排。省编办、省知识产权局、省检察院分别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党组会议,对省直机关工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扎实推进“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进行专门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省财政厅党组带头落实“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做表率,主要领导带领厅机关青年干部代表深入企业开展“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活动,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征询企业需求。

  二、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结合实际抓落实

  为推动“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各窗口单位所在省直部门机关党委认真贯彻省直机关工委安排部署和本部门党组(党委)要求,树立大局意识和创新思维,找准机关党建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把党建工作融入营商环境建设,以营商环境建设成果检验党建工作实效。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各窗口单位所在省直部门机关党委通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抓好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对照部门职能和自身岗位职责深入查摆问题,认领责任,引导党员干部心系服务群众、树立机关形象,积极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省编办机关党委起草印发了《关于以“党建+营商环境建设”为主题开展学习研讨的通知》,组织各支部进行学习,提高对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重大意义认识,统一思想。省教育厅、省地税局机关党委围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开展专题党日学习活动,下发专题学习通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讨论。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召开厅机关党员大会,对《辽宁省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的专题学习研讨。省卫计委机关党委认真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围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开展专题研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持续改进作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精心设计工作载体。省档案局(馆)组织开展“颂档案经典讲巾帼第一”诵读活动和讲述身边的奉献故事等环节,学习时代楷模,展现局(馆)女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崭新风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以实际行动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省教育厅以“学习雷锋精神,服务青年学生”为主题,围绕学生管理、就业创业、大学生征兵、大学生资助等方面政策向在校大学生进行了现场咨询和政策解读,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省人社厅结合岗位职能,组织开展“青年学雷锋,服务进校园”活动,赴沈阳高校开展就业咨询活动并发放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500份,最新就业求职岗位信息500份和大学生创业模拟实训平台宣传单200份,取得了良好效果。省国土资源厅以“岗位学雷锋,服务企业促振兴”为目标,深入企业进行政策辅导,实现送政策送服务到企业、到产业。省农委制发《省农委关于开展大下乡大调研大讨论大服务活动的通知》,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等3个方面,组织全委党员干部深入农村开展调研,服务农村建设。省法院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集中解决一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司法突出问题,案件审理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省妇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与省直机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在省直机关女干部职工中开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彰显省直巾帼力量”活动的通知》,并联合组织省直机关妇女工作代表召开活动推进座谈会,动员省直机关广大女干部、女职工增强“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为打造辽宁最优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三是着力提升服务能力。省委老干部局在局机关开展“争当政策通”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老干部工作政策业务学习,促进党员干部精业务、强素质、补短板,提升党员干部的履职能力。省财政厅机关党委在厅机关开展文明服务示范标兵评选工作,推选出35名文明示范标兵,有效推动文明机关建设,切实推动作风转变。省公安厅机关党委主动作为,在厅机关设计开展“以党建带队建,讲担当比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机关青工委委员和政工协理员三支骨干队伍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引领全厅干警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省地税局陆续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亮身份三公开”活动,全面提高地税干部业务素质,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制定《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六型”机关建设,在局机关积极营造“团结奋进,扎实苦干,从严要求,勇创一流”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沈阳海关积极推行“党建+”工作模式,搭建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平台。“党建+岗位成才”,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成长成才,为完成中心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党建+改革攻坚”,引导关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冲在最前面、站在最险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建+服务发展”,结合海关行业特点,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全关党员认真落实“去繁就简”“放管服”等工作要求,提升服务效能。

  三、各窗口单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各窗口单位所在省直部门将文明服务窗口建设作为扎实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有力抓手,积极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扎实推进“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各窗口单位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一是窗口单位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省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从强化党员日常管理角度出发,成立10个党支部,有效实现了对进驻中心办公的40个厅局业务处室100余名党员的统一集中管理,组织各支部沉到基层窗口开展调研指导累计80余次、参与人数70余人、协调解决基层存在问题110余个。邀请18家企业与党员干部开展“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言献策恳谈会,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政务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实行“党建队建相融合,党建业务共促进”的思路,从抓作风建设入手,出台《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派出督导组对各市出入境办证窗口文明服务、便利措施落实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收到积极效果。省内异地办理护照、全年365天不间断的加急受理等业务受到群众好评。省质量安全监控应急中心加强党支部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效能,始终把“职责有限、服务无限”作为深化作风和职能转变的基本要求,在接受群众的申述和咨询过程中,注意文明用语,耐心解释政策规定,帮助解决群众诉求。沈阳海关现场业务处突出党建工作特色,创建“暖心服务”党支部品牌,积极运用思想政治工作手段,关心关注支部党员工作生活,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打造秩序优良、环境优美、高效优质、优雅亲切的“四优”窗口,企业办理业务满意率不断提升。

  二是切实擦亮文明服务窗口品牌。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立学雷锋学郭明义示范岗,着力转变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采取一个“窗口”集中受理、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实行“容缺受理”或“容缺办理”等有效措施,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实行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了实现服务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制度化,制定了《派驻办事大厅单位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五制”,即首问(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月月考核,月月通报,以制度提升服务。省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纳税人的咨询,做到一个人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全程负责到底,彻底解决了纳税人“多头找、反复跑”的问题,实现了“打一个电话、找到一个人、办完所有事”。今年以来,共受理窗口、电话和网络咨询800余人次,均在第一时间给予了答复和解决。省知识产权局沈阳专利代办处坚持办事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的“四公开”的服务理念,专利代办工作连续六年取得零差错,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和群众的认可。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动提出整合“碎片式”服务,把群众在诉讼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分散在各审判执行部门、各环节、各法官办理的三大类22项程序性事务,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省检察院举报控告申诉受理中心为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规范使用接待用语文明礼仪,坚持接访工作“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个好的答复”的“四个一”要求,按照热心文明接待,细心听取意见,诚心排忧解难的工作标准,着力提升接访规范化水平。

  三是树立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展以廉政建设、优质服务为重点的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在窗口单位大力推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及时调整业务办理时间和办结时限,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月办理,即来即办,服务效率进一步得到提升。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省科技馆通过党员亮身份、设置流动红旗岗、共产党员先锋岗、评选最佳服务标兵等形式,抓实优质服务监督和日常考核,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窗口科室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出台《党员行为规范“十不准”》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受到康复治疗患者好评。